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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偷逃税款的量刑標準有什麼?

企業偷逃税款的量刑標準有什麼?

一、企業偷逃税款的量刑標準有什麼?

企業偷逃税款的量刑標準有什麼?

1、偷逃税款數額較大並且佔應納税額百分之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

2、偷逃税款數額巨大並且佔應納税額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但法院進行量刑的時候,也要考慮其他的量刑因素才能確定最終判刑多少年,例如減輕、從輕處罰的情形,加重處罰的情形,犯罪分子的情況等。

逃税罪如果是第一次犯的,如果逃税人員補繳相關的税費,交納了滯納金,接受行政處罰後,可以不追究刑事責任。

二、逃税多少觸犯法律?

一般情況下,出現以下情況之一的,公安機構應該立案追訴:

1、通過欺騙、隱瞞手段虛報或不報,逃避繳税,五萬以上且佔各税種應納税總額百分之十以上,經税務機構通知後,不補繳應納税款、滯納金或不接受行政處罰;

2、五年內因逃税受過刑事處罰或被行政處罰兩次以上,又逃税,五萬以上且佔各税種應納税總額百分之十以上的;

3、扣繳義務人通過欺騙、隱瞞手段,不繳或少繳五萬以上。

納税人採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税申報或者不申報,逃避繳納税款數額較大並且佔應納税額百分之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數額巨大並且佔應納税額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扣繳義務人採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繳或者少繳已扣、已收税款,數額較大的,依照規定處罰。

三、逃税罪的客觀要件是什麼?

行為人為逃避繳納税款在客觀上採取偽造、變造、隱匿、擅自銷燬帳簿、記帳憑證,在帳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經税務機關通知申報而拒不申報或者進行虛假的納税申報等手段。

所謂偽造帳證,是指仿照真帳簿、真憑證的式樣、內容,製造虛假的帳簿、憑證,並懷着欺詐的偷税故意把它當着真的來使用(即以假充真,無中生有)的行為。所謂變造帳證,是指用剪貼、挖補、拼湊等方法,改變帳簿、憑證上所記載的項目、數量、日期等內容,使本來正確的帳簿、憑證改變成錯誤的行為。

所謂隱匿帳證,是指將帳簿、憑證隱蔽和藏匿起來,以逃避税務機關查獲的行為。

所謂擅自銷燬帳證,是指在帳簿、憑證法定保存期限內,未經税務機關批准,自行銷燬帳簿、憑證的行為。

所謂多列支出,是指虛增成本、亂攤費用、縮小利潤所得數額等行為。

逃税罪的量刑是依據逃税的數額和逃税額佔納税額的比例進行確定的,通過欺詐或者隱瞞的手段逃避納税5萬元以上,就可以追究納税人的責任,經過税務機構通知之後,不補繳税款,不繳納滯納金,可以立案處罰,納税人逃避税款,數額較大的,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標籤: 偷逃税 企業 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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