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普法百科網 >

合同事務 >合同效力 >

如何撤銷合同

如何撤銷合同

如何撤銷合同
1、協商解除: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約定解除;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
解除合同的事由發生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
3、法定解除;合同的基礎條件發生了當事人在訂立合同時無法預見的、不屬於商業風險的重大變化,繼續履行合同對於當事人一方明顯不公平的,受不利影響的當事人可以與對方重新協商;在合理期限內協商不成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解除合同。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條
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發生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三十三條
合同成立後,合同的基礎條件發生了當事人在訂立合同時無法預見的、不屬於商業風險的重大變化,繼續履行合同對於當事人一方明顯不公平的,受不利影響的當事人可以與對方重新協商;在合理期限內協商不成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解除合同。
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應當結合案件的實際情況,根據公平原則變更或者解除合同。
標籤: 合同 撤銷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mo/shiwu/hetongxiaoli/8z96l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