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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利息怎麼寫才合法?

借款合同利息怎麼寫才合法?

一、借款合同利息怎麼寫才合法?

借款合同利息怎麼寫才合法?

1、借款合同利息只要不超過合同成立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四倍,就是合法的。

根據《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二十五條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約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但是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合同成立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稱“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是指中國人民銀行授權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每月發佈的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

2、借貸雙方沒有約定利息,出借人主張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自然人之間借貸對利息約定不明,出借人主張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自然人之間借貸的外,借貸雙方對借貸利息約定不明,出借人主張利息的,人民法院應當結合民間借貸合同的內容,並根據當地或者當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市場報價利率等因素確定利息。

二、借款合同之中可以同時約定逾期利息與違約金嗎?

1、出借人與借款人既約定了逾期利率,又約定了違約金或者其他費用,出借人可以選擇主張逾期利息、違約金或者其他費用,也可以一併主張,但是總計超過合同成立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四倍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未約定逾期利率或者約定不明的,可以區分不同情況處理:

(1)既未約定借期內利率,也未約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張借款人自逾期還款之日起參照當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標準計算的利息承擔逾期還款違約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2)約定了借期內利率但是未約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張借款人自逾期還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內利率支付資金佔用期間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簽訂的借款合同之中可以對借款利息進行約定,但約定的利息不得過高,否則可能會導致高出法定數額部分的約定無效。不少自然人之間借款的時候,雙方僅會確定借款金額,但並不會約定借款利息,對於此種情形,後期出借者不得向借款者主張借款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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