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輕微傷殘鑑定標準是什麼

輕微傷殘鑑定標準是什麼

破壞他人組織的完整性,如咬去鼻子、砍斷手腳;損害他人器官的正常功能,如聽覺、視覺、味覺喪失,精神失常等。《民法通則》(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119條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致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誤工、護理、交通、住宿、住院期間伙食補助、必要的營養等費用。

輕微傷殘鑑定標準是什麼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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