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寧市飼料(及添加劑)買賣合同
- 商品買賣合同
- 關注:2.72W次
南寧市飼料(及添加劑)買賣合同
合同編號:
出賣人: 簽訂地點:
買受人: 簽訂時間: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規定,本着公平、誠實信用和互惠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自願訂立本協議,並共同遵守以下條款。
第一條 標的、數量及價款
標的
名稱
牌號
含量
型 號
生產許可證號
批准號
規格
等級
生產日期
產地
數量
單 價(元)
金 額(元)
合計人民幣金額(大寫) 萬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第二條 質量標準: 。
第三條 出賣人對質量負責的內容及期限: 。
第四條 合理損耗標準及計算方法: 。
第五條 標的物所有權自 時起轉移,買受人未履行全額支付價款義務的,標的物屬於 所有。
第六條 檢驗檢疫標準、方法、地點及期限 。
第七條 結算方式及時間: 。
第八條 擔保方式: 。
第九條 違約責任:1、飼料(及添加劑)經驗收不符合第一條要求的,買方有權要求補足、換貨或退貨。2、飼料(可添加劑)不符合第二條質量標準的,買方有權要求退貨,並要求賣方賠償損失。3、一方遲延交貨或遲延支付價款的,應每日按照遲延部分價款 %的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4、其他: 。
第十條 本協議在履行中未盡事宜,可協商增加補充內容附件。其補充內容附件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 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也可以向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行政調解;協商或者調解不成的,按下列 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其他約定事項: 。
第十三條 本協議一式 份,雙方各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蓋章生效。
出賣人 買受人
出賣人: 買受人: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居民身份證號碼: 居民身份證號碼: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銀行帳號: 銀行帳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mo/maimaihetong/shangpinhetong/pzy7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