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後與他人同居屬於重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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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婚後與他人同居屬於重婚嗎?
婚後與他人同居也不一定屬於重婚,除非是以下幾種情形:
1、與配偶登記結婚,與他人又登記結婚而重婚。
2、與原配偶登記結婚,與他人沒有登記確以夫妻關係同居生活而重婚。
3、與配偶和他人都未登記結婚,但與配偶和他人曾先後或同時以夫妻關係同居而重婚。
4、明知他人已經結婚,仍然與其登記結婚或以夫妻名義在一起生活。
二、出軌法院會判決離婚嗎?
我國現行《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實施)第一千零七十九條第二款規定:“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感情確已破裂”作為準予離婚法定條件。
因此,法院在審理離婚案件時,是根據夫妻雙方當事人的感情是否確已破裂為依據來判決離婚的。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三、離婚案件的審理時間
一審審限一般6個月。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九條,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
婚內出軌這種現象在當今社會來説其實也是比較普遍的,現在夫妻兩個人在維護夫妻感情的過程當中面臨的誘惑還是比較多的,但當事人需要從法律層面上去區分出軌跟重婚。因為對出軌,第三者和自己的另一半都不涉及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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