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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養人婚姻狀況證明該怎麼去辦理

收養人婚姻狀況證明該怎麼去辦理

收養人婚姻狀況證明該怎麼去辦理
事實收養證明需要收養人所在單位或者户口所在地的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出具,內容包括收養人年齡、婚姻狀況、有無子女、經濟條件、身體健康狀況、道德品質、撫養教育被收養人能力的證明和親友、羣眾均公認收養人。最重要的是,需要證明被收養人確實以養父母與養子女關係長期共同生活。
法律依據:
《中國公民收養子女登記辦法》第五條
收養人應當向收養登記機關提交收養申請書和下列證件、證明材料:
(一)收養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證;
(二)由收養人所在單位或者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出具的本人婚姻狀況、有無子女和撫養教育被收養人的能力等情況的證明;
(三)縣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未患有在醫學上認為不應當收養子女的疾病的身體健康檢查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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