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構成重婚嗎 離婚訴訟當事人在上訴期間與第三人結婚的

構成重婚嗎 離婚訴訟當事人在上訴期間與第三人結婚的

離婚訴訟當事人在上訴期間與第三人結婚的,構成重婚罪。對於第一審人民法院作出的准予離婚的判決,離婚案件的當事人可以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15日內提起上訴,在此上訴期間,一審判決並未發生法律效力,也就是説當事人的婚姻關係沒有徹底解除。因此,離婚訴訟的當事人在此期間與第三人結婚的,構成婚姻法上的重婚。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條規定: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

離婚訴訟當事人在上訴期間與第三人結婚的,構成重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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