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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訴訟離婚要6個月的冷靜期嗎

通過訴訟離婚要6個月的冷靜期嗎

一、通過訴訟離婚要6個月的冷靜期嗎?

通過訴訟離婚要6個月的冷靜期嗎

需要。根據我國《民法典》的相關規定,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七條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後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二、法院處理離婚流程是怎樣的?

第一步就是起訴。

夫妻中任意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自己的訴求,也就是解除婚姻關係。一般來説,離婚訴訟的原告,也就是提出離婚的一方,應該向對方的户口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但如果對方並不是居住在户口所在地,那就要向被告經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交訴訟申請了。起訴的時候,原告應該提交訴狀和相關文件,比如説雙方的個人信息,訴訟的請求和相關的原因、實際情況,並且呈上相關的證據、證人信息。

第二步,人民法院會依法進行審理,這就包括了審理之前做好準備、進行調解和開庭審理三個階段。

審查階段,審判人員會審閲訴訟的相關材料並且進行調查和證據的收集。一般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後,會對當事人先進行調解,看是否能達成協議。如果調解不成,就要開庭審理,進行詢問和法庭辯論。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調解成功,雙方能和好的,法院就會將協議記錄存檔,但一般不會發放調解書。如果達成離婚協議,則發放調解書,調解書和判決書的法律效力是一樣的。

第三步,進行最終的判決。

法院會根據庭審結果進行調解,如果調解不成功,也會宣判最後的判決結果。法院宣判的時候都是公開宣判,如果是在庭上宣判的,就會在十天之內送達判決書;如果是定期宣判的,則是在宣判後發放判決書。如果夫妻雙方有任何一方對結果不服,可以向上一級法院提起上訴,進入二審階段。

三、起訴離婚最快多長時間是多久?

要想知道起訴離婚最快多長時間,那先得知道法院的審理期限是多久。法院的審理期限: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第一審民事案件,期限為六個月;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延長的,報請上一級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長三個月。

審理對民事判決的上訴案件,審理期限為三個月;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三個月。即是説,離婚案件法院一般會在六個月內審結(特殊情況可為十五個月),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期限為三個月。不服一審法院判決上訴的,一般會在三個月內審結。所以説,起訴離婚的最快時間一般為三個月。

夫妻感情破裂無法在繼續共同生活的,可以辦理離婚的手續, 但是如果其中的一方不同意離婚的話,那麼另一方可以單方面的向法院提起訴訟離婚,法院先對雙方進行調解,調解無效確認夫妻感情破裂的就會准予離婚。

標籤: 離婚 冷靜 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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