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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體户口離婚

集體户口離婚

離婚分為兩種,協議離婚與訴訟離婚。
協議離婚集體户口離婚:
協議離婚需要帶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證、本人的結婚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去民政局辦理。因此協議離婚中户口本是必不可少的。如果是集體户口,就需要去集體户口所在地派出所領取户口單頁(類似於卡片的户口),並帶上其他證件,再到民政辦理離婚手續。至於集體户口單頁如何領取,由於每個地區規定不一樣,具體可諮詢集體户口所在地派出所。
訴訟離婚集體户口離婚:
訴訟離婚一般是不需要户口證明的,因此可以像其他户口人員一樣離婚。去法院起訴離婚的時候只要帶上離婚起訴書、結婚證、身份證。如果有小孩,只需帶上小孩的户口或出生證原件就可以了。但是如果有財產需要法院分割,還要帶上財產相關證據,如房產證、機動車行駛證等,就可以起訴離婚了。

集體户口離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户口登記條例》

第十九條公民因結婚、離婚、收養、認領、分户、並户、失蹤、尋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變動的時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記機關申報變更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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