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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離婚結婚證被藏怎麼辦

起訴離婚結婚證被藏怎麼辦

愛情成熟的結果當然就是結婚登記了,所以結婚證其實也不僅是兩個人愛情結晶的證明,關鍵是結婚證這是我國對婚姻關係的一種法律保障,結婚登記證其實對任何人來説也是屬於非常重要的證件之一了。有人在起訴離婚的時候遇到過起訴離婚結婚證被藏的這種情形,一時之間可能也有些手足無措。

起訴離婚結婚證被藏怎麼辦

一、起訴離婚結婚證被藏怎麼辦?

如果有結婚證,只不過被對方扣留,可以拿着自己的身份證到當地民政局查詢婚姻檔案,必須加蓋民政局的公章,然後憑婚姻檔案到法院起訴。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佈實施前,男女雙方已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按事實婚姻處理。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佈實施以後,男女雙方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人民法院應當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補辦結婚登記;未補辦結婚登記的,按非法同居關係處理。

二、起訴離婚的流程

1、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訴訟申請。

一般是到立案大廳,由立案大廳進行審查,對於符合立案條件的,給予立案。如果你們雙方不在同地居住的,則按“原告就被告”的原則,你要到男方的所在地提出訴訟。提出離婚訴訟申請時,須提供以下證件:

(1)請求判定離婚的起訴書(一式三份);

(2)户口本;

(3)身份證(臨時身份證、户籍證明、軍官證、士官證、軍隊文職幹部證等);

(4)結婚證。

2、經立案大廳審查符合立案條件,准予立案後,由立案庭發出立案通知書,你憑立案通知書繳納訴訟費(50元)。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3、法院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後,將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進行審理。

4、民事庭受案後,向另一方發出傳票,要求其在某個時間到庭應訴。同時,法院也通知你到庭參訴。

5、雙方到庭後,由法院進行調解(這是必經程序)。調解的結果有3種:

(1)經調解後雙方願意維持婚姻的,則由你撤回起訴,婚姻繼續有效。

(2)經調解後,他同意你的離婚請求的,並且對子女及財產問題作出處理的,則由你撤回起訴,由雙方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登記離婚。

(3)經調解後,你仍堅持要求離婚而他不同意的,或雙方同意但對子女及財產問題的處理存有爭議的。則由法院進行審理判決。

6、法院通過開庭審理,作出准予離婚或不準予離婚的判決。

法院以雙方感情是否確已破裂作為判決離婚的法定條件。其中,《婚姻法》第32條規定了准予離婚的以下例示性的法定理由:

(1)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2)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而分居滿2年的;

(5)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由此可見,起訴離婚結婚證被藏這種做法也根本就不會受到任何影響的,只要自己真的決定再也不回頭了的話,那完全可以拿身份證到民政局開具相關的證明的,所以小編反而是在這裏要奉勸那些長結婚證的這部分人員,不想跟對方離婚的做法不應該是把結婚證給藏起來,挽救婚姻試圖走這些捷徑是不可能的。

標籤: 起訴 離婚 結婚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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