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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規定彩禮可以不用給嗎

民法典規定彩禮可以不用給嗎

民法典規定彩禮可以不用給嗎
律師解答:可以。律師解析:《民法典》規定彩禮可以不給的。
因為法律並沒有規定結婚一定要給彩禮。
彩禮一般視為對女方的贈與,彩禮給與不給由雙方及家人商量決定,法律沒有明確規定,所以沒有可以不用給這一説法,但法律明令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週歲,女不得早於二十週歲。
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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