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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婚姻終止是什麼意思?

對於婚姻終止是什麼意思?

一、對於婚姻終止是什麼意思?

對於婚姻終止是什麼意思?

婚姻終止,是合法有效的夫妻關係因發生一定的法律事實而歸於消滅。

婚姻終止只能以兩種法律事實為發生原因

(一)婚姻因配偶死亡的法律事件而終止。

1、因配偶自然死亡而終止婚姻關係;

2、因配偶一方宣告死亡而終止婚姻關係(我國以宣告死亡之日起婚姻關係即行終止);

3、配偶一方被宣告失蹤只能經判決離婚而終止婚姻關係。(在婚姻問題上,被宣告失蹤人與其配偶並不因宣告失蹤而終止婚姻關係,宣告失蹤期間雙方均不得再婚。

婚姻關係因主體一方死亡,必然導致婚姻關係的終止或消滅。這是因為,婚姻是男女雙方共同生活的綜合體,夫妻關係則是一種特殊的人身關係,以配偶雙方的生命存在為前提。但是在實踐中,死亡有自然死亡與宣告死亡之別。自然死亡是配偶一方或雙方確定的實際死亡,這時,無論法律是否明文規定,其婚姻自然終止。而宣告死亡,則是對於符合一定條件的人,根據利害關係人的申請,由人民法院做出其死亡宣告的推定性死亡。它與自然死亡具有相同的法律後果。因此,在婚姻當事人一方死亡的情況下,既不需要行政機關的確認、發給離婚證,也不需要人民法院的宣告,婚姻關係就自然終止。

(二)婚姻因離婚的法律行為而終止。

二、離婚的基本特點

1、從主體看,離婚具有合法夫妻身份的男女雙方本人所為的法律行為,任何人都無權代替,更不能對他人的婚姻關係提出離婚請求。

2、從時間看,只有夫妻雙方生存期間才能辦理離婚,如一方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婚姻關係自然終止,無須依離婚程序解除婚姻關係。

3、從程序看,離婚和結婚一樣,要具備一定的法律條件,履行一定的法律程序,得到國家法律認可,才能發生法律效力。

4、從條件看,離婚必須以合法婚姻關係的存在為前提。

5、從內容看,離婚是具有重要法律意義的行為,它導致夫妻關係的解除,從而會引起一系列的法律後果,如夫妻人身關係、財產關係的消滅,子女撫養關係的變更、債務的清償等。

綜合上面所説的,婚姻終止就代表着雙方的婚姻關係解除,而對於解除的方式一般都是有法律規定條款的,只有依法的辦理,雙方的關係才不會存在,所以,婚姻都是有婚姻法來進行保護的,不管是成為合法的夫妻,還是終止雙方的關係都要按婚姻法的條款來。

標籤: 婚姻 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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