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婚內出軌法律怎麼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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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女人婚內出軌法律怎麼處理?
1、女人婚內出軌法律可能會離婚案件中同意未出軌一方提出的賠償請求權
《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條 【離婚損害賠償】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1)重婚;
(2)與他人同居;
(3)實施家庭暴力;
(4)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5)有其他重大過錯。
2、若出軌行為已經構成了重婚罪,那麼法院有可能會依法判處刑事處罰。
《刑法》
第二百五十八條 【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婚內出軌怎麼收集證據
蒐集對方出軌的各項證據需要滿足以下條件才能在訴訟中被法院予以認定:
(1)證據需要具備關聯性。
證據的關聯性是指證據必須與案件的待證事實之間有內在的聯繫。也就是説,只有對於認定要件事實有幫助的事實材料才有法律意義。
具體到賓館開房記錄,其和夫妻一方的出軌之間只存在間接的聯繫,不能直接證明夫妻一方和他人出軌或婚外性行為,因為其到賓館開房既可能是用於出軌,也可能是其工作出差時使用,還有可能是用於工作洽談之用。
(2)證據需要具備客觀真實性。
證據的客觀真實性是指作為證據的事實材料必須是客觀存在的。這就要求當事人在舉證時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供真實的證據,不得偽造、篡改證據。
在發生時,夫妻一方取得的賓館開房記錄往往是通過公安系統的內部關係取得的,或者是通過社會上的調查取得的,因此這樣的賓館開房記錄往往是沒有出具單位的印章,所以這樣的賓館開房記錄要證明其證據的客觀真實性就存在一定的難度。
當然,如果當事人可以根據沒有出具單位印章的賓館開房記錄,聘請律師申請法院的調查令進行調查,根據調查令所取得的賓館開房記錄就具備了客觀真實性。
(3)證據需要具備合法性。
證據的合法性是指作為案件定案依據的事實材料必須符合法定的存在形式,並且其獲得、提供、審查、保全、認證、質證等證據的適用過程和程序也必須是合乎法律規定的。
已經與他人結婚的男方、或者是女方,若是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出軌,那麼在離婚的時候,另一方是可以提出獲得賠償金的請求的,當然由於法律並未強制規定出軌即需要賠償,故此離婚後並不一定能獲得賠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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