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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姻法 女方淨身出户可能嗎 什麼情況可要求賠償

新婚姻法 女方淨身出户可能嗎 什麼情況可要求賠償

新婚姻法 女方淨身出户可能嗎 什麼情況可要求賠償

隨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實施)的頒佈,《婚姻法》將被廢止。

一、女方淨身出户有可能嗎

婚姻關係中一方有外遇出軌,屬於違反《民法典》規定的夫妻忠誠義務,屬過錯方。我國《民法典》第1092條規定:“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有前述行為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注意,僅僅只是“可以”少分或不分,就是説也可不這麼分,甚至多分也不違反法律規定,由此可以看出,出軌與財產分割沒有法律上的必然聯繫。

所以説,一般情況下如果不是有過錯一方自願淨身出户的話,無過錯方很難通過法律手段使其淨身出户。

二、無過錯方可要求賠償的情況

因為我國《民法典》只規定了以下四種情形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其中第二項規定的“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與婚外異性,不以夫妻名義,持續、穩定地共同居住。

除了以上四種情形外,當事人請求損害賠償的一律不予支持。而且損害賠償的金額要與損害後果相適應,司法實踐中就算有符合以上情況之一的,賠償的額度也不會太高,更不用説讓過錯方淨身出户了。

根據《民法典》第1092條的規定,只有在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財產。

因為我國的《民法典》只是對一些在婚姻存續過程中,有過錯方需要對無過錯方做出賠償的情況,但是並沒有規定什麼情況下需要過錯方淨身出户的情況,而且一般來説對於有過錯方在分割夫妻財產的時候也只是可以少分或不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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