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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婚生子女司法解釋是什麼

非婚生子女司法解釋是什麼

一、非婚生子女司法解釋是什麼?

非婚生子女司法解釋是什麼

我國沒有針對非婚生子女的司法解釋。非婚生子女,是指沒有合法婚姻關係的男女所生的子女。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七十一條: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不直接撫養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應當負擔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撫養費。

二、非婚生子女有哪些基本權益?

(一)非婚生子女的撫養權利

非婚生子女受撫養的權利對於保障他們健康無憂之成長至關重要。我國賦予了非婚生子女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並規定了不直接撫養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一方支付撫養費的義務。

(二)非婚生子女的繼承權

非婚生了女與婚生子女一樣,享有平等的繼承權。我國法律之所以規定非婚生子女同婚生子女一樣享有平等的繼承權,這是因為,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一樣,與生父母有直接的血緣關係,是直系血親。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

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

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條  被繼承人的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輩血親代位繼承。

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繼承。

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被代位繼承人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

非婚生子女的存在是因為父母對感情和法律制度的漠視,相應的法律後果不能由非婚生子女自己來承擔。不過,儘管法律上規定的是人們不得歧視和危害婚生子女,但往往非婚生子女在整個成長的過程當中都具有比較沉重的思想包袱,孩子本身還是會難以避免的被議論紛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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