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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名買房遇到離婚財產分割是怎麼樣的?

借名買房遇到離婚財產分割是怎麼樣的?

借名買房遇到離婚財產分割是怎麼樣的?

一、借名買房遇到離婚財產分割是怎麼樣的?

借名買房遇到離婚財產分割就一定確定是在婚內期間所獲得的財產進行購買的,這樣才能確定此房產各自一半;

由於“借名買房”往往都會通過協議進行約定,因此其實在協議當中就可以對房產的所有權以及份額進行約定,如果沒有明確約定的,就可以根據夫妻共同財產和個人財產判斷的基本原則來進行判定。

如果用於房產的費用是用夫妻共同財產繳納的,包含在婚姻存續期間取得的工資獎金勞務等勞動報酬、生產經營和投資活動產生的收益、知識產權收益和並未約定只歸一方的繼承或受贈的財產等,房產就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如果是使用個人財產支付價款的,包含使用婚前財產、因受到人身傷害等獲得的與個人人身權利相關的賠償、遺囑或者贈與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專用的生活用品等,則該套借名房產也在實際上屬於個人財產,不參與分割。

二、離婚財產分割原則是怎麼樣的?

第一、堅持男女平等原則:在分割共同財產時,雙方應有平等的權利,不能因為一方經濟收入較低、沒有經濟收入而少分或部分給他(她)財產。

第二、堅持照顧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則:目前我國婦女的經濟條件和男子相比仍有一定差距,在財產分割上適當照顧婦女和兒童的利益,給撫養未成年子女的一方適當多分一些財產。

第三、照顧無過錯一方的原則:一方因重婚、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和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但有過錯,不代表就會“淨身出户”。

第四:公平原則:離婚時應清算夫妻的經濟利益,例如:夫妻雙方對家務勞動、撫養子女的付出,一方離婚後生活水平的下降,妥善安置離異後的換病房等。

第五、尊重當事人意願,財產約定先於法定的原則:公民有權處分自己的財產,可以多種形式處理雙方財產問題。

綜合上面所説的,借名買房雙方是會通過協議來進行約定,此房產也是可以認定為夫妻雙方的,但如果遇到離婚時,那麼就需要確定是房產是屬於共同財產購買還是屬於個人的財產進行購買,這樣才能保障到各自的利益不受到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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