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普法百科網 >

婚姻家庭 >婚姻家庭案例 >

家暴起訴離婚孩子會判給誰

家暴起訴離婚孩子會判給誰

家暴起訴離婚孩子會判給誰

一、家暴起訴離婚孩子會判給誰?

根據我國《民法典》的相關規定,夫妻雙方離婚以後,如果孩子不滿兩週歲的,原則上由母親直接撫養。已滿兩週歲的,撫養權協商不成按最有利於未成年女子的原則判決。已滿八週歲的,要尊重孩子的真實意願。

根據《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後,不滿兩週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週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週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

二、什麼情況下可以變更撫養權?

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

2、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

3、未成年子女,願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的;

4、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

三、撫養費是如何給的?

撫養費標準的法律規定,子女撫養費的數額,可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

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條離婚後,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四、女方怎樣爭取撫養權

要爭取孩子的撫養權,首先要看孩子的年齡。一般來説,在司法實踐中,兩週歲以下的孩子多數會由母親撫養;兩週歲以上、八週歲以下的情況則要衡量雙方撫養條件等因素;八週歲以上的孩子,會徵求孩子本人的意見。

具體而言,對於兩週歲以下的孩子撫養權,屬於相對絕對的撫養權,只要不存在法律規定的情形:

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

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

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孩子由女方撫養。

起訴離婚對於孩子的判決需要由法院來進行確定,一般在判決時會結合孩子的年齡,還有父母雙方的生活條件,誰更有利於孩子成長,誰就可以獲得孩子的撫養權,以上就是關於家暴起訴離婚孩子會判給誰的相關介紹。如果您遇到了相關的法律問題,希望得到律師的幫助,可以通過下方“立即諮詢”按鈕與律師在線溝通。

網站地圖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mo/jiating/jiatinganli/ld370p.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