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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財產拒不支付怎麼辦?

離婚後財產拒不支付怎麼辦?

離婚後財產拒不支付怎麼辦?

一、離婚後財產拒不支付怎麼辦?

根據《婚姻法》第四十八條規定,對拒不執行有關扶養費、撫養費、贍養費、財產分割、遺產繼承、探望子女等判決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強制執行。有關個人和單位應負協助執行的責任。如果是協議離婚,對方拒不支付約定的錢財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如果是訴訟離婚,對方拒不執行判決,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第一審判決書送達原被告雙方後15日內發生效力,也就是説收到法院判決書之日起15日內就可以申請一審的人民法院進行執行。第二審因為是終審,所以自判決宣判之日起就可以執行。

二、離婚時個人投資收益怎麼分割?

1、當事人以個人財產投資於公司或企業,若基於該投資所享有的收益是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取得的,則對該公司或企業生產經營產生的利潤分配部分如股權分紅等,依照《婚姻法》第十七條第(二)項的規定,應為夫妻雙方共同所有;

2、當事人將屬於個人所有的房屋出租,因對房屋這類重大生活資料,基本上是由夫妻雙方共同進行經營管理,包括維護、修繕,所取得的租金事實上是一種夫妻共同經營後的收入,因此,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租金一般認定為共同所有。但若房屋所有人有證據證明事實上房屋出租的經營管理僅由一方進行,則婚姻存續期間的租金收益應歸房產所有人個人所有。

3、當事人以個人財產購買債券所得的利息,或用於儲蓄產生的利息,由於利息收益是債券或儲蓄本金所必然產生的孳息,與投資收益具有風險性的物質不同,應依本金或原物之所有權歸屬為個人所有。

綜上所述,夫妻雙方離婚的時候,往往會簽訂一份離婚財產分割協議書。既然是雙方認定的,就應該在離婚後按照協議書的條款處置財產,進行分割。如果一方不支付,另一方拿不到財產的,可以向法院起訴,或者申請財產保全,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標籤: 財產 離婚 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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