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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對財產重新進行分割的請求會被法院受理嗎?

離婚後對財產重新進行分割的請求會被法院受理嗎?

離婚後對財產重新進行分割的請求會被法院受理嗎?

一、離婚後對財產重新進行分割的請求會被法院受理嗎?

離婚後對財產重新進行分割的請求會被法院受理,協議離婚後可以提起重新分割財產的情形有如下:

1、在協商離婚後,夫妻一方發現在離婚協議中有漏分的夫妻共同財產的;

2、在協商登記離婚後,夫妻的一方不履行協商離婚時離婚協議中對財產的分割約定的;

3、在協商登記離婚後,夫妻一方對離婚時協議財產的分割返悔,要求重新分割財產的;

4、在協商登記離婚後,夫妻一方發現另一方在還沒有離婚或者準備離婚的時候故意轉移、隱藏等財產,比如夫妻兩在還沒有離婚或者準備離婚時將夫妻的共同財產隱瞞夫妻另外一方轉移到父母名下的,如果我們發現了並且能有證據證明的我們就可以要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故意轉移夫妻共同財產也是違法的。

二、離婚後怎麼重新分割財產

離婚後,如果存在上述的情況,當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重新分割財產。但是,離婚後重新分割財產時,必須特別注意法律對起訴時間的要求。

1.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導致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

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從當事人發現之次日起計算兩年內有權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2.離婚時漏分夫妻共同財產,從發現或應當發現漏分財產之次日起計算兩年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3.離婚後要求確認財產分割協議效力或對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應在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後一年內提起。

不管是協議還是訴訟方式辦理的離婚手續,若是掌握了他人以不法的行為轉移財產,此時就是可以請求再次分割財產的。對於那些想對方請求分割,但是其並不同意的情形,此時可以將他人的違規行為,以及自己的詳細情形書寫進訴狀之中,然後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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