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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欠我錢想用房產證

朋友欠我錢想用房產證

朋友欠我錢想用房產證

現在我國房地產市場依然比較火爆,房屋買賣數量依然很大,很多樓盤前都能看到買房人的身影,而他們買房的原因可能是投資、也可能是居住等,在買賣房屋過錯中一定要保護好自己的合法權益。在房屋買賣交易中,發生糾紛的概率着實不小,最常見的就是房屋買賣合同糾紛。發生糾紛的原因可能是多種多樣的,原因不同解決方法自然也就不盡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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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人欠我錢,用房產證抵押行嗎

可以,但是必須辦理房屋抵押登記。《物權法》第九條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十四條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依照法律規定應當登記的,自記載於不動產登記簿時發生效力。《房屋登記辦法》第四十二條 以房屋設定抵押的,當事人應當申請抵押權登記。  第四十三條 申請抵押權登記,應當提交下列文件:  (一)登記申請書;  (二)申請人的身份證明;  (三)房屋所有權證書或者房地產權證書;  (四)抵押合同;  (五)主債權合同;  (六)其他必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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