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普法百科網 >

交通事故解答 >交通事故鑑定律師解答 >

傷殘鑑定程序和時間

傷殘鑑定程序和時間

一般二十日之內,
1、被評定人應攜帶加蓋辦案單位公章和辦案人簽字的傷殘評定申請書。
2、攜帶縣級以上醫院的診斷證明,檢查結果以及損傷初期和治療終結後的CT、_片及診斷報告;
3、從治療醫院借閲複印有關手術病歷和檢查記錄;
4、對被撫養人的勞動能力進行評定時,還應攜帶評定人的身份證及户籍證明和有關政府部門的説明;
5、評定時應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損傷或確定的併發症治療終結為準,對治療尚未終結,因調解需要提供賠償依據的,在申請書中説明;
6、評定者需要親自接受檢查並繳納規定的評定費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評定》相關規定解答如下:
第一,傷殘鑑定時間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損傷或確因損傷所致的併發症治療終結為準。
第二,傷殘鑑定部門一般不接受個人委託,因此可申請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人民法院、律師事務所委託鑑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一個月以上三個月以下機動車駕駛證,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醉酒後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處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暫扣三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機動車駕駛證,並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暫扣三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五百元罰款;醉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處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二千元罰款。一年內有前兩款規定醉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行為,被處罰兩次以上的,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傷殘鑑定程序和時間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mo/jiaotong/jiandingjieda/vkj53k.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