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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協議離婚需要什麼證件

辦理協議離婚需要什麼證件

申請時應持雙方的結婚證、户口簿、居民身份證等證件和證明,以及離婚協議書。

辦理協議離婚需要什麼證件

法律依據:《中國邊民與毗鄰國邊民婚姻登記辦法》 第十三條

 辦理離婚登記的雙方當事人應當出具下列證件、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結婚證;
(二)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除上述材料外,辦理離婚登記的中國邊民還需要提供本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證,毗鄰國邊民還需要提供能夠證明邊民身份的有效護照、國際旅行證件或者邊境地區出入境通行證件。
離婚協議書應當載明雙方當事人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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