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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積分入户條件

深圳積分入户條件

(一)年齡在18週歲以上,48週歲以下;
(二)身體健康;
(三)高中(含中專)以上學歷;
(四)已在我市辦理居住證並在申報單位繳納社會保險(其中工傷保險最近連續6個月以上);
(五)未違反人口和計劃生育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的規定;
(六)未參加國家禁止的組織及活動,無勞動教養及犯罪記錄。符合以上基本條件的人員,按照《深圳市2012年度外來務工人員積分入户指標及分值表》積分分值達到100分以上(含100分)即可通過單位向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提出積分入户申請。
重要提示:所有積分入户各項指標分值的計算截止時間以申報單位在人才引進業務系統提交信息成功日為截止時間。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八條
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不得違反法律,不得違背公序良俗。

深圳積分入户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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