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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後購房登記在一人名下是不是共同財產

婚後購房登記在一人名下是不是共同財產

婚後買房子只寫了夫妻一方的名字不一定就是僅僅屬於自己的財產。根據法律規定,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購房時,雙方如果沒有明確約定或者有強有力的證據證明購房款全部是個人出資的,即使房產證上只寫了配偶一方的名字或者説只登記在一方名下,也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因此婚後買房,無論是寫夫妻雙方的名字或者一方的名字,在正常情況下都屬於婚後共同財產。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婚後購房登記在一人名下是不是共同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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