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履行中承擔違約責任的形式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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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約責任主要有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賠償損失三種形式。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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