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庭是否有權確認合同的效力 合同糾紛律師解答 關注:5.49K次 《仲裁法》第19條規定:仲裁庭有權確認合同的效力。當主合同無效時,獨立存在的仲裁協議仍然有效。仲裁協議與主合同是性質不同的獨立條款,當主合同無效時,並不導致仲裁協議無效。因此,仲裁庭有權根據獨立存在的仲裁協議,對主合同的效力進行確認。 標籤: 合同糾紛 有權 合同 合同事務 效力 仲裁庭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mo/hetong/jiufenjieda/ewx0zv.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