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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問期間請律師有用嗎

審問期間請律師有用嗎

審問期間請律師有用嗎
律師解析:當然有用的。
在案件的全過程中,律師的介入都是有用的,律師貫穿整個案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請法律援助
1、犯罪嫌疑人在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詢問後或者採取強制措施之日起,因經濟困難沒有聘請律師的;
2、公訴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親屬,因經濟困難沒有委託訴訟代理人的。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三條
犯罪嫌疑人自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或者採取強制措施之日起,有權委託辯護人;
在偵查期間,只能委託律師作為辯護人。被告人有權隨時委託辯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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