羈押必要性審查提出時間 法律 關注:1.05W次 羈押必要性審查時間按流程應由檢察院受理,駐看守所檢查室辦理,一般5個工作日內,案件複雜的可再延長五個工作日。羈押:是一種逮捕、拘留決定以後的,依附於拘留、逮捕的剝奪公民人身自由的當然狀態,不是一種獨立的強制措施。羈押的場所包括:監獄、看守所、拘留所、留置室。 標籤: 審查 強制措施 羈押 必要性 時間 刑事辯護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mo/guwen/falv/zv9nn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