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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報安全事故罪是怎麼判的

不報安全事故罪是怎麼判的

不報安全事故罪是怎麼判的
不報安全事故罪是怎麼判的
1、不報安全事故罪的判罰為:犯此罪造成嚴重後果的,對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後果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犯罪主體為對安全事故“負報告職責的人員”。客觀方面表現為在安全事故發生後,負有報告職責的人員不報或者謊報事故情況,貽誤事故搶救,情節嚴重的行為。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條,在安全事故發生後,負有報告職責的人員不報或者謊報事故情況,貽誤事故搶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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