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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轉治安的法律依據是什麼

刑事轉治安的法律依據是什麼

刑事轉治安的法律依據是什麼
刑事轉治安的法律依據是什麼
1.如果違法行為已經構成犯罪的,是不能再轉為治安處罰的。但是如果不構成犯罪的,可以轉為治安處罰。具體情形需要根據實際案情來決定能否刑事轉治安處罰,如刑事案件不構成犯罪,撤銷起訴,可以直接通知行政機關。一般情況下,只有刑事自訴案件可以。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規定》第一百七十二條 公安機關依法作出行政處理決定後,被處理人應當在行政處理決定的期限內予以履行。逾期不履行的,作出行政處理決定的公安機關可以依法強制執行或者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第一百七十三條 被處理人對行政處理決定不服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行政處理決定不停止執行,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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