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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訴訟終止與中止的區別一般是什麼

刑事訴訟終止與中止的區別一般是什麼

刑事訴訟終止與中止的區別一般是什麼
刑事訴訟終止與中止的區別一般是什麼
刑事訴訟終止和刑事訴訟中止,都具有停止訴訟進行的效力,但兩者有着明顯的區別,主要表現在:
1、條件不同。刑事訴訟終止適用於出現了不必要或不應當繼續進行訴訟的各種法定情形刑事訴訟中止適用於出現了致使訴訟無法繼續進行下去的特殊情況或客觀障礙。
2、結果不同。刑事訴訟終止是終結案件,不再追究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刑事責任刑事訴訟中止只是暫停訴訟,待客觀障礙或特殊情況消除後再恢復訴訟,繼續追究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刑事責任。
3、程序不同。出現刑事訴訟終止的法定情形時,由偵查機關、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分別作出的撤銷案件的決定、不起訴的決定或者終止審理的裁定和宣告無罪的判決,並應制作正式的法律文書,送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他們所在的單位和家屬,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應當立即釋放,併發給釋放證明出現刑事訴訟中止的特殊情況或客觀障礙時,則由偵查機關、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分別作出中止偵查的決定、中止審查的決定或者中止審理的裁定,除中止審理的裁定需製作正式的法律文書並送達人民檢察院或者自訴案件的對方當事人外,中止偵查、中止審查的決定一般只需記錄在案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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