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休幹部的醫療報銷 法律 關注:2.34W次 增加離休幹部離休金根據文件規定,從2016年7月1日起,機關事業、企業單位離休幹部每月按下列標準增加離休費:廳局級正職900,廳局級副職750,縣處級正職600,縣處級副職500,鄉科級及以下400元;專業技術人員,教授及相當職務820元,副教授及相當職務580元,講師(含相當職務)及以下職務400元。 標籤: 報銷 醫療事故賠償 醫療 離休幹部 醫療糾紛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mo/guwen/falv/xo0ee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