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毀壞財物當場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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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產侵權包括侵佔財產和損毀財產兩種情況:所謂侵佔財產,是指行為人不法佔有他人財產;所謂損毀財產,是指行為人侵害他人財產權利並造成財產功能價值的降低。 財產侵權的結果將造成權利人財產損失,主要是財產上不利的變動,包括財產的積極減少和消極的不增加。我國民法通則第106條規定:“ 公民、法人由於過錯侵害國家的、集體的財產,侵害他人財產、人身的,應承擔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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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離婚後男方沒有能力支付撫養費,怎麼辦?
您好!關於“離婚後,男方沒有能力支付撫養費,怎麼辦?”的回覆如下:離婚關於子女的撫養費應當按協議或判裁定履行,這既是法定義務,也是為人父母的基本道義。如果離婚後男方沒有能力支付撫養費,可以與撫養孩子的一方協議緩付或用其它方式折抵撫養費,真要是既無財產也喪失了支付能力,另一方則要全額承擔撫養責任。即使法院執行也沒有財產可執了誰也沒有辦法的。撫養費、扶養費、贍養費都是以義務人的承受能力為限,假定一方成了植物人,另一方不承擔起子女的全部撫養義務法律會干預的。
【法律條文】: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條 【父母的撫養義務和子女的贍養義務】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訴訟離婚】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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