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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選擇年金受託人的法律規定

企業選擇年金受託人的法律規定

企業選擇年金受託人的法律規定
根據民法通則第六十九條的規定,委託人可以隨時撤銷委託撤銷委託的,要通知受託人和法律關係的相對人通知到達受託人時,授權委託即為撤銷
民法通則第六十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託代理終止:

(一) 代理期間界滿或者代理事務完成;


(二) 被代理人取消委託或者代理人辭去委託;


授權是基於本人的權力的部分對外授予,是把自己的權利部分授予他人,他人即可取得本人的授權部分權利。一般是給予被授權以外的相關人的一種權利憑證。一般不具有人身屬性。如果需要撤銷,直接書面通知相對人即可。並且在案件中直接通知政府即可。如果在通知的過程中發生的先前授權引起的行為,你可以向被授權人主張。如果發生在你通知過後的行為,由政府承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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