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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名被偽造的股東會決議必然無效嗎

簽名被偽造的股東會決議必然無效嗎

簽名被偽造的股東會決議必然無效嗎
簽名被偽造的股東會決議必然無效嗎
簽名被偽造的股東會決議不是必然無效。如果決議的內容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則決議無效;如果決議內容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僅簽名是偽造的,則決議有效。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二十二條,公司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董事會的決議內容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無效。
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董事會的會議召集程序、表決方式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或者決議內容違反公司章程的,股東可以自決議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內,請求人民法院撤銷。
股東依照前款規定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可以應公司的請求,要求股東提供相應擔保。
公司根據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董事會決議已辦理變更登記的,人民法院宣告該決議無效或者撤銷該決議後,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撤銷變更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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