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剝奪撫養權程序

剝奪撫養權程序

剝奪撫養權程序

撫養權是父母對孩子撫養的一種權利,撫養權的爭奪主要在離婚的時候,當雙方都想要孩子的時候,由於雙方不能協商,而需要法院進行判決,而撫養權是可以變更的,那麼更改撫養權需要哪些程序?下面由本站網小編為讀者進行相關知識的解答。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2015剝奪撫養權

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支持。(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2)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3)十週歲以上未成年子女,願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的;(4)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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