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損害他人名譽罪立案標準

損害他人名譽罪立案標準

損害他人名譽罪立案標準
損害他人名譽罪立案標準
損害他人財產罪立案標準:
1.故意毀壞公私財物,造成財物損失數額達到5000元以上的;
2.故意對他人財物進行毀壞,數額達為到5000,但毀壞次數在3次以上的;
3.當事人糾集3人以上對他人財產進行故意毀壞的;
4.法律規定其他毀壞財物情節嚴重的情形。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條,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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