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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譽權罪立案標準是什麼?

名譽權罪立案標準是什麼?

一、名譽權罪立案標準是什麼?

名譽權罪立案標準是什麼?

侵害名譽權立案標準:

1、行為人客觀上存在損害他人名譽的事實,併為第三人知悉。侵權人實施了侮辱、誹謗等行為。

2、行為人主觀上有過錯。從法理上講,對於公眾人物提起的名譽侵權之訴,在主觀過錯方面的考察,應當以行為人是否具有實際惡意為標準,沒有實際惡意的行為,即使確實損害了公眾人物的名譽,也不應認定為侵權。

3、被侵害的對象應當是特定的人。所謂特定的人是指某個具體的自然人或法人。

4、在後果上,侵權人的行為對受害人的名譽造成了較嚴重的損害,使受害人感覺到一種不公正的社會壓力或心理負擔,精神上受到折磨,心理上遭受創傷。必須強調的是,這種不公正的社會壓力、心理負擔或精神上受到的折磨必須是客觀實在的東西,而不是受害人主觀上的一種感受。

二、侵犯名譽權的法律責任是什麼?

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可以書面或者口頭方式進行,內容須事先經人民法院審查。恢復名譽、消除影響的範圍,一般應與侵權所造成的不良影響的範圍相當。

公民、法人因名譽權受到侵害要求賠償的,侵權人應該賠償侵權行為造成的經濟損失;公民一併提出精神損害賠償要求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侵權人的過錯程度侵權行為的具體情節,給與受害人造成精神損害的後果等情況酌定。

三、名譽權包括哪些類型?

1、公民名譽權

名譽權可分為公民的名譽權和法人的名譽權,公民的名譽權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任何新聞報道、書刊雜誌在對真人真事進行報道、評論、傳播時都不得與事實不符,而影響公民原有的社會評價。

(2)任何人都不得以侮辱、誹謗的方法,損害他人的名譽。

(3)任何人不得捏造事實陷害他人 敗壞他人名譽。

2、法人名譽權

法人的名譽權內容與公民的名譽權相比,由於其不具有如公民一般的情感,所以其內容有所狹窄,主要包括:

(1)任何新聞報道、書刊雜誌在對法人進行報道評論時,必須真實,與事實相符.

(2)任何人不得捏造事實,散佈與法人真實狀況不符的消息,敗壞其名譽。

綜上所述,公民的名譽權受到法律的保護,任何人不得侵犯,被人侮辱誹謗的,受害人可以拿起法律武器維權,到派出所報案,是否達到立案標準主要看侵犯的嚴重程度,侵犯人的手段是否侮辱或者誹謗等,而且,必須是針對特定人名譽權的誹謗才行。

標籤: 立案 名譽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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