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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當怎樣判刑有沒有法律規定 走私廢物罪既遂的

應當怎樣判刑有沒有法律規定 走私廢物罪既遂的

走私廢物罪既遂的,應當怎樣判刑有沒有法律規定
走私廢物罪既遂的,應當怎樣判刑有沒有法律規定
走私廢物罪是指違反海關法規和國家關於固體廢物、液態廢物、氣態廢物管理的規定,逃避海關監管,將境外固體廢物、液態廢物、氣態廢物運輸進境的行為。
走私廢物罪的既遂法院會結合具體案情按照以下標準判刑:
1.逃避海關監管將境外固體廢物、液態廢物和氣態廢物運輸進境,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2.單位犯前兩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兩款的規定處罰。
【法律依據】
《刑法》第一百五十二條,逃避海關監管將境外固體廢物、液態廢物和氣態廢物運輸進境,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單位犯前兩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兩款的規定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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