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幹部選拔會參考離婚嗎

幹部選拔會參考離婚嗎

幹部選拔會參考離婚嗎
幹部選拔會參考離婚
1、不會,幹部任用條例並沒有規定離異的幹部不能提拔,而是對配偶已移居國(境)外;或者沒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國(境)外的等情況幹部不能列為提拔考察對象。
2、法律依據:《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
第二十三條 確定考察對象,應當根據工作需要和幹部德才條件,將民主推薦與平時考核、年度考核、一貫表現和人崗相適等情況綜合考慮,充分醖釀,防止把推薦票等同於選舉票、簡單以推薦票取人。第二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列為考察對象:
(1)羣眾公認度不高的。
(2)近三年年度考核結果中有被確定為基本稱職以下等次的。
(3)配偶已移居國(境)外;或者沒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國(境)外的。
(4)受到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紀處分影響使用的。
(5)其他原因不宜提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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