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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到18週歲刑事責任

16到18週歲刑事責任

16到18週歲刑事責任
14到16週歲刑事責任

已滿14週歲不滿16週歲的人,犯:

1、故意殺人。

2、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

3、強姦。

4、搶劫。

5、販賣毒品

6、放火。

7、爆炸。

8、投放危險物質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這是相對負刑事責任年齡階段。處在此年齡段的人只對法律明文列舉的上述幾種犯罪負刑事責任,而對其他犯罪不負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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