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難產假 法律 關注:1.2W次 山東省陪產假是幾天《山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對於男女雙方晚婚的(男滿25週歲,女滿23週歲為晚婚),除國家規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14天。女方晚育(已婚婦女年滿23週歲妊娠生育第一個子女)的,除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產假60天,並給予男方7天護理假。增加的婚假、產假、護理假,視為出勤,工資照發,福利待遇不變。 標籤: 難產 結婚 婚姻家庭 山東省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mo/guwen/falv/pne5yy.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