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第十九條判例 法律 關注:1.1W次 《婚姻法》第十九條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標籤: 婚姻家庭 婚姻家庭法規 婚姻法 第十九條 判例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mo/guwen/falv/o3dzjv.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