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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否放棄遺產的繼承

可否放棄遺產的繼承

可否放棄遺產的繼承
可否放棄遺產的繼承
繼承人可以放棄遺產。
根據相關規定,繼承開始後,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應當在遺產處理前,作出放棄繼承的表示。沒有表示的,視為接受繼承。
因此,繼承人想要放棄遺產,需要在繼承開始後,遺產分割前作出放棄遺產的意思表示,否則就視為接受繼承。
受遺贈人應當在知道受遺贈後兩個月內,作出接受或者放棄受遺贈的表示。到期沒有表示的,視為放棄受遺贈。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條【繼承的接受和放棄】繼承開始後,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應當在遺產處理前,以書面形式作出放棄繼承的表示;沒有表示的,視為接受繼承。
受遺贈人應當在知道受遺贈後六十日內,作出接受或者放棄受遺贈的表示;到期沒有表示的,視為放棄受遺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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