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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的規定是什麼 商標駁回複審有效證據是什麼

法律的規定是什麼 商標駁回複審有效證據是什麼

商標駁回複審有效證據是什麼,法律的規定是什麼
商標駁回複審有效證據是什麼,法律的規定是什麼
律師解答
商標駁回申請中提供的證據應當根據商標駁回的理由具體確定。實務中通常需要準備兩個方面的證據材料,一是申請商標的創意來源的證據材料,二是能夠證明商標使用情況的證據材料。證據材料在具體案件中再進行篩選、整理、運用。
商標駁回複審是專業性較強的商標事務,建議委託相關專業人士進行諮詢,以便做出準確有效的應對方案。
法律依據
《商標法》第三十四條
對駁回申請、不予公告的商標,商標局應當書面通知商標註冊申請人。商標註冊申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複審。商標評審委員會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九個月內做出決定,並書面通知申請人。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准,可以延長三個月。當事人對商標評審委員會的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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