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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規定自書遺囑可不可以交給繼承人保管

民法典規定自書遺囑可不可以交給繼承人保管

民法典規定自書遺囑可不可以交給繼承人保管
民法典規定自書遺囑可不可以交給繼承人保管
1.遺囑可以交給繼承人保管,我國法律對此並無限制。
2.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自然人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繼承開始後,遺囑執行人為遺產管理人;沒有遺囑執行人的,繼承人應當及時推選遺產管理人;繼承人未推選的,由繼承人共同擔任遺產管理人;沒有繼承人或者繼承人均放棄繼承的,由被繼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門或者村民委員會擔任遺產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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