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孕婦產假帶薪休假國家規定 法律 關注:1.17W次 孕婦產假帶薪休假國家規定有哪些內容?男女雙方系初婚,男方在25週歲以上、女方在23週歲以上結婚為晚婚,增加婚假12天;已婚婦女24週歲以上或者實行晚婚後懷孕生育第一個子女為晚育,增加產假30天;產假期間申領《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產婦增加產假30天,丈夫休護理假15天。 標籤: 勞動糾紛 帶薪休假 產假 國家 深圳 孕婦 工資福利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mo/guwen/falv/l1go6g.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