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傷害另行提起民事訴訟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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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傷害另行提起民事訴訟的時間
故意傷害重傷,受害人既可以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也可以單獨提起民事訴訟。《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解釋》:
第一百三十八條
被害人因人身權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者財物被犯罪分子毀壞而遭受物質損失的,有權在刑事訴訟過程中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被害人死亡或者喪失行為能力的,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因受到犯罪侵犯,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或者單獨提起民事訴訟要求賠償精神損失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第一百六十四條
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在刑事訴訟過程中未提起附帶民事訴訟,另行提起民事訴訟的,人民法院可以進行調解,或者根據物質損失情況作出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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