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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家庭暴力法的基本原則

反家庭暴力法的基本原則

反家庭暴力法的基本原則
家庭暴力法原則
根據《反家庭暴力法》“第三十七條 家庭成員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間實施的暴力行為,參照本法規定執行”的規定,如果是家庭成員之外,但共同生活的人,因為一定條件下確實在共同生活且相互之間不屬於家庭成員,故而可以參照適用反家庭暴力法的規定。但對於共同租房的室友,或者寄宿學校同一宿舍的同學之間,需要區分具體情況加以判斷,但原則上可以適用反家庭暴力法。

這就是反家庭暴力法原則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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